1955年10月,张家口市委、市政府决定,以纵穿市区的清水河为界,以原“一区”为辖区,改称为张家口市桥东区,下辖5个街道办事处。1959年1月1日市又将桥西工人新村并入桥东区,1960年3月,市又将茶坊区的榆林、沙岭子、老鸦庄三个农村人民公社并入桥东区,桥东区遂于4月将4个街道人民公社并成东安(后改名解放)、花园2个分社。翌年,2个公社又合建为街人民公社。1961年5月,张家口地市分设,将桥东原辖区分建为东安、花园2个区,东安区设5个街道办事处,花园区设8个街道办事处。1963年3月再次合并东安、花园区,建桥东区,区下设5个街道办事处,3个生产队。以后,辖区无大的变动,至1988年。
今桥东区仍位于清水河东侧。东起水泉沟,南临岔道桥,北界东太平山,西抵清水河。全区地势由东北向西南平缓倾斜,南北长东西窄,呈鱼形不规则长条状。东北边缘群山绵延,有鱼儿山、东太平山、骆驼山,西有清水河,还有一条沙河,两河相汇后注入宣化县境之洋河。
一、政区·人口
区政府驻桥东东安大街16号。西北距市政府驻地1.05公里。1988年,全区总面积16.7平方公里,建成区面积11.20平方公里。辖胜利北路、五一路、花园街、工业路、红旗楼5个街道办事处(含108个居民委员会和8个家属委员会)及光明蔬菜生产队。1949年,全区有11234户,40278人,每平方公里平均2411人;1988年45631户142618人,每平方公里8540人。
居民以汉族为主,其次为回族。1949年,境内有回族2174人,蒙古族40人,满族17人;1988年有回族5394人,满族677人,蒙古族153人,朝鲜族15人,布依族3人,高山族2人,维吾尔族2人,锡伯族1人,彝族1人,华籍日本人1人。
二、经济
1、工业
解放前,桥东工业基础薄弱,仅有铁路机车修理厂、冯玉祥造币厂、卷烟厂、木器厂和一些私营的小规模手工作坊。由于连年战争和沉重的苛捐杂税,工业凋敝,私营作坊濒临绝境。
解放后,党和政府首先抓工业生产的恢复建设,短期内就开辟出以国营企业为骨干,地方企业为中坚,私营企业为同盟,街道生产摊点为基础的新兴工业群体格局,形成桥东的“工业区”雏形。
随后,经过1956年“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”、“大跃进”、1962年的调整等一系列社会变革,全区工业也随之经历企业所有制转化、压缩、归口、分合等变化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桥东区工业先后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。至1988年,全区已形成一个拥有机械、化工、毛皮、卷烟、纺织、制药、印刷、电子、建筑材料等门类齐全的新型工业区。一些名优产品,已打入国际市场。区属工业,经引进新设备、新技术,开发出一批新产品。区电镀厂和纸箱厂成为张家口市的电镀中心和纸箱包装中心。1986年,区属工业总产值2657万元,实现以1980年为基数的第一个翻番。1988年,区属工业总产值4066.7万元,实现利润 325.5万元,分别比1987年的产值,利润增长29%和60%,分别是1959年区属工业产值 754 万元和利润 69万元的5.39 倍和4.71倍。
2、交通运输
伴随工业发展,桥东的交通事业日益兴旺,已成为张家口市的一个主要枢纽。1958年建区属运输业,时称桥东搬运社,有固定资产700元,职工20人。主要业务是依靠人抬肩扛的短途零星搬运。1965年职工增至106人,年收入达15万元,实现利润1.5万元。1972年始实行机械化作业,至1978年已拥有12马力拖拉机12部、40马力拖拉机1部,职工增至150人,年总收入56.7万元,实现利润21.3万元。1980年后,全区调整扩大运输力量,各街道办事处也建立装卸队。1988年,区装卸队完成年营业收入369万元,实现利润46.1万元,拥有固定资产总值357.3万元,拥有各种运输车辆43台(部),为吊卸设备齐全,能够承担大、高难度装卸任务的骨干运输力量。
3、建筑
1956年,桥东区兴起建筑业。初期称桥东区房屋修缮服务队,有职工50余人,以修缮房屋为主,1960年改称“桥东区建筑厂”,1986年3月改称桥东区建筑公司,有职工350人,隶属区经济委。
创建初期,设备简陋,技术力量薄弱。1964年完成产值30万元,实现利润3万元1985年,经上级验收,定为“四级安装企业”,由初建时的拆补修建小型作业发展至建筑安装、预制建材、加工木材、人造大理石等多项复杂作业,当年完成产值160万元,实现利润8.2万元,劳动生产率为人均5387元。改革开放以来,该公司经过技术改造,又增添新设备、新技术,开发出新产品、新项目。1988年,全公司拥有职工326人,固定资产总值146.6万元,汽车2辆、拖拉机5台、搅拌机3台、走带锯1台、各种机床13台,完成建筑总产值211.13万元,竣工产值134.31万元,实现利润6.46万元。房屋建筑总面积达17503.81平方米,竣工面积为5116.16平方米,全员劳动生产率为人均7124元(按施工总产值计算),试制投产彩色水泥砖和人造大理石。
4、商业
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桥东兴起商业,京张铁路通车后日趋繁荣。以安街为中心,辅以东安市场、北市场、南市场、大同市场,系张垣新型商业区。1935年,有大小商号651户,分营粮食、绸布、百货、皮货、五金、干鲜果品、海味、肉食、烟酒副食、旅店、饭馆、理发、沐浴等 30 多个行业,仅怡安一条街就集聚 200 多个店铺。1937年,日军侵占张家口,张垣之经济命脉被日商垄断,桥东商业市场货物奇缺,日见萧条,200多家店铺倒闭。
国民党占领张家口期间,物价暴涨,商品奇缺,又倒闭商号109户。解放后,桥东商业获得新生。1949年有商号751户,分为35个行业,经商人数达1676人;有小商贩2726人,分33个行业。1956年,贯彻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方针,按行业实行公私联营,建成以国营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体系,出现经济活跃、物价稳定、市场繁荣的局面。
1966年“文化大革命”开始,商业多依靠国家行政补贴过日子,经营品种锐减,物资供应紧缺,部分商品施行凭票证供应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市场调节范围不断扩大。中断10多年的个体摊商又重新出现。区境内先后辟建清河工商市场和马路街、商务街、德胜街、红旗楼农贸市场,使集体、个体商户遍及全区。1985年,全区有座商440户,其中区属137户,地、市属102户,企事业单位属130户、街属51户、其它属20户。1986年后,桥东区商业系统进行体制改革,引人承包机制。区属22个核算单位的32个门店中,有3个核算单位的7个门店实行“国家所有,集体租赁经营”,1个核算单位转为集体所有制。
1988年,有区商业局直属门店27个,内有全民所有制的25个,集体所有制的2个,共有职工 1250人,资金总额为432.968万元,完成年营业额5365万元,实现年利润221.7万元。有区劳动服务公司属门店44个,均为集体所有制,共有职工713人,资金总额为674.3万元,完成年营业额2657.53万元,实现年利润94.41万元。有个体门店1606户经商人数达2217人,资金总额为159.36万元,有个体小摊位1708个,年市场成交额达3791.3万元。全区商业按经营分为百货、五金、五交化、修理、旅店服务、饮食、食品、养殖等 10数个行业,经营针织百货、服装、汽车配件、建筑材料、水暖器材、小五金、烟酒茶、鱼肉蛋禽、干鲜果品等多类商品。
5、农业
解放前,农业均系个体耕作,有可耕地千余亩,菜园地居多。其中,地主占有80%;富农、中农占有20%。广大贫苦农民靠租种过活,食不果腹。
解放后,农民斗地主分田地,人均分土地0.5亩。1952年土改复查结束后,农民自组织互助组。1956年,全区建立5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1958年,农业生产合作社合并为3个生产大队,以种植蔬菜为主,亩产量达500公斤。1966年,区内农业依靠贷款过日子,社员口粮也靠信贷解决,生产处于低潮。1969年,农业生产回升,年产值达23.91万元,是 1949年全区农业产值的2.85倍。各生产队开始添置农业机械,兴建塑料大棚、简易温室,生产白菜、韭菜、扁豆、元白菜、番茄等十余种大路菜,直接供应城区。1985年杨家坟、黑石坝两个生产队因土地被全部征用而解体,只保留一个光明生产队,继续营种蔬菜。
1986年,建立农工商联合公司,办起企业,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。1988年,成立村民委员会,全村有农民200户464人,有劳动力239人,播种面积为45亩,蔬菜总产量10.12万公斤,平均亩产2250公斤,实现总收人54万元,人均收人1600元。
6、财税
1949~1958年,桥东区未设财政,实行报帐制。1959年,成立区财政,实行统收统支。区财政收入分为工商税、企业利润、农业税及其它4个部分,总收入2762.6万元,全部上解市。1980年后,财政体制改革,区财政改为“划分收支,分级包干”,扩大管理权限,始有收入。区财政多年来坚持“发展生产,开源节流",在收支两方面均有较大幅度增长。1980年总收入1001.4万元,1988年上升为2308.3万元。1980年,总支出为110.7万元至1988年增至1069.9万元。第五个五年建设计划期间,本区财政收入年递增为12.2%,第六个五年建设计划期间,除1981年行业调整,1985年市油厂与工业锅炉厂两大税源户上划不可比外,其余3年均递增21%。
7、人民生活
解放前,桥东居民中多数逃荒谋生,少数经营小本生意,人民大众生活贫苦。境内的土洞(今光夏街)、破烂市(今五一路)、窑花街(今陵园北街)是贫民集聚地,大部分贫民过着坑上无片席,屋中陡四壁,灶内少柴薪,釜中断米粒的生活,呈现一家老少合盖一床破棉絮,大人孩子换穿一件衣的穷困景象。
解放后,人民生活逐步提高,由昔日土洞迁入瓦舍楼房;由吃咽菜到家有余粮;自行车、手表、缝纫机陆续进入普通家庭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经济改革给人民生活带来新变化。不少家庭添置收录机、电视机、电冰箱等家用电器,在银行存有定期、活期储蓄,人民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。据1985年居民百户调查:拥有电视机140台(彩电106台),收录机81台,电冰箱8个,电风扇8台,摩托车5辆,自行车300辆,缝纫机84台,手表377只。
三、市政建设
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政府本着“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合理布局、节约用地”的原则,有计划地开展市政建设。
1、道路建设
桥东受东西太平山对峙地形及清水河限制,境内道路、街多是依自然地形发展而成其中主干道路南北走向居多,次干道和小街巷则呈不规则树枝状分布。
解放前,桥东有主干街13条,多数是“晴天一身土,雨天两脚泥”的土路。解放后政府逐年投资,陆续整修辟建区内道路,使区街面貌焕然一新。到1988年,全区已有大小街巷224条,总长129公里。其中水泥路6条、8公里;沥青路11条、17公里:碎砂石路3条、2公里;铺砖小街巷153条、17公里;砂石路小街巷15条、8公里;铺面便道42条、47公里;砂土便道 14条、30 公里。
2、园林绿化
1983 年设园林绿化管理处,接管胜利公园。此前,城区绿化由张家口市统管。1988年,全区园林内、外栽种树木25739株,栽培树种49种,种植花灌木6595丛植绿篱1377米,植绿地634块46230平方米,种花坛63块72598平方米,垂直绿化 12073平方米。园内培育花卉3500盆,植片林23亩3886株。专群植树25461株,荒山造林50亩,成活率达77.9%。至此,绿化覆盖率达14.85%,人均占有公共绿地达2.12平方米人均占有园林绿地达3.89平方米。
3、住宅建设
桥东区于1951年建公产管理股,几经收放,于1986年1月成立区房屋管理局,1987年成立区房屋开发公司,负责全区房屋之管理维修和征租及住宅开发建设。
1988年,桥东区房屋管理局政、事分设。全区有直管公房2414.5间,建筑面积达464688.5平方米,年征租金145.7万元,征收率达98.96%。全年集资改造旧房97929平方米,当年竣工 31126平方米。境内住宅楼鳞次栉比,昔日矮小屋已存无几。
4、给水排水供气供煤照明
解放前,桥东的给水系统不健全,仅部分机关、工厂装有自来水,广大市民饮用井水区内各主要街道均建有井房(棚),水有甜苦,一遇干早,井水水位下降,饮用十分困难。
解放后,给水条件逐步得到改善,普遍安上自来水,并且改善饮用水的卫生条件,人民健康水平得到提高。1985年后,区内的给水工程进一步加强,为缓解工业和人民生活用水,整修大部分自来水管线,开展引水入户工程。
1985~1986年,张家口市在桥东投资68.95万元兴建“二五一”泵站;投资83.54万元铺装新开路管线1032.6米;投资128.43万元更新建国路段管线,还调整区内自来水管线1944.28 米。
排水设施,多数是依自然地形设计的单独排水,分别排入清水河、东沙河、“七里山渠”。其中除“五一”路是雨污分排外,其余均是雨污合流。截至1988年,全区兴建排水渠2公里,安装下水管道65公里,建雨水井1071座、污水井217座、检查井1628座、两用井 250 座,基本解决区内的排污泄洪。
桥东居民生活用的燃料,以煤为主。解放前,区内各主要街道有私人开的煤厂,常供品种有烟煤、无烟煤、大炭、花园混、煤球。解放后,于1956 年实行煤炭业公私合营,桥东设煤炭门市部 18个、总店1个,经营品种有大炭、花园混、烟煤、稀无烟、甲末、乙末、煤球、煤坯。1958年后,实行煤炭统销,每户配购煤证一个,以人按月定量供应,月人均供煤150~300斤。后几经并改,至1988年区内共有5个煤店,主营煤球。其中胜利北路怡安街、红旗楼煤店添置蜂窝煤机,生产蜂窝煤。民用气体燃料始于1979年,均是用液化气罐,由液化气站供应。1988年,全区约有三分之一居民户用上液化气罐。
照明用电,源于 1917年。解放后,张家口电力事业迅速发展,全区大街、小巷、工厂机关、学校、农村、居民住房都安装电灯。
5、公共交通
解放前,桥东仅有由张家口火车站开至大境门的汽车客车运行线一条,交通运输主要畜力,区内的建国路即是当年牛车专行线。解放后,交通有很大发展,区内主干大街既与京张、张官、张同(大同)、张柴(柴沟堡)、张宝(宝昌)公路相通,又有张家口市汽车公司的1~6路和21路公共汽车运行,形成陆路交通四通八达和客货运输纵横交错的营运网络。6、环境卫生
桥东属新兴工业区,环境污染较严重。解放后,加强环境卫生管理,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处和清扫队。每年均定期进行爱国卫生检查,保持全区的环境整洁。至1988年,全区日扫总面积达62.5万平方米,年清扫垃圾135200吨。建垃圾点220处,其中机械作业的172处。建圾箱317处、果皮箱44个、垃圾场1个。为减轻环卫工人作业负担,各工厂安装消烟除尘锅炉,进行回收废水、废气,厂区庭院绿化。区电镀厂1986年新上镀铬,随即配套排污设施,当年回收铬酐2.8吨,废水1.2万吨,并逐年更新政造环卫设备。1988年区环卫处配置装载汽车15辆、摩托车3辆、工具车1辆、叉车酒水车7辆、小汽车2辆、其它车1辆。运输总吨位达 45吨。
四、社会发展
1、文化
解放后,桥东区成立民众教育馆一分馆和五分馆。后随行政区划调整,时有并撤。1982年,恢复建立区文化馆。1988年,全区建有区文化馆1个,人员6人;街道文化站5个人员10人。桥东区文化馆除组织书报阅览和文艺活动外,还自编一些文艺作品,象50一60年代的“二人台”、“挂红灯”等小歌剧和评剧“刘巧儿”,深受人民群众喜爱。80年代后期,桥东区文化馆、街文化站又积极开展文艺创作活动。先后编演儿歌《小雪花》,歌曲《放风筝》、《母子情深》,舞蹈《坚守阵地》、《拚搏》等一批文艺作品,分别获得省儿歌最佳奖和舞蹈一、二等奖。1987年,桥东文教局编出桥东第一部《民间故事选》。
2、教育
①幼儿教育:
解放后,人民政府在桥东建马路街幼儿园,后改称张家口第一幼儿园1953年区内幼儿园、所发展到19所,内含民办14所,共有保教人员97人,幼儿1900名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,人园幼儿减少,教学单一。1976~1988年,全区又大力提办幼教区共有幼儿园、所52所,其中区办的3所、街办的6所、厂办的43所,全部实行园(所)长负责制,共有保教人员340人,幼儿3513名。
②小学教育:
桥东小学教育始于民国初期。1939年,区内有4所公立小学和2所私塾共有教师36名、学生974名。1945年张家口第一次解放,有公立小学5所、私立小学1所,学生1000余名。1946~1948年,国民党统治期间,区内共有6所小学,但学无保障,教育不景气。仅1947年半年中,全区即有1499名学生失学。至1948年张家口解放前夕全区仅存3所小学,学生不足800人。
解放后,人民政府致力教育,小学教育有很大发展。截至1988年,桥东区共有小学校21所,其中厂办7所。学校总占地面积1.16万平方米,有教职工550人,学生11541人当年毕业学生1510人。
③中学教育:
1947年国民党办“奋斗中学”迁人东山坡(今十中址),设4个高中班,始有普通中学教育,1948年张家口解放后称“察哈尔省女子师范学校"。解放后,区内除市属中学外,1960年后,区内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学办起“代帽初中班”。以后,将土尔沟小学代帽班划出,单独成立“建设中学”,不久划人市属十三中学。70年代,土尔沟小学再建初中班,后中、小学分设,中学划入市属一中。1986年,市将部分中学下放给区属。1988年有4所区属中学,均系初中,共有教职工328人,学生2859人,当年毕业821人。
④职工教育:1
952年,建立区扫除文盲总校。后几经撤建,复于1979年成立区工农教育委员会,1981年设职工教育科,1984年政称成人教育办公室,1985年,建立桥东职工学校。采用办培训班的办法对在职干部、职工开展文化补习与技术训练。1980~1988年,全区共办各类培训班329期,培训学员21668人。
3、医疗卫生
解放前,全区仅有一家私营医院和几个私营诊所,医疗设备简陋、技术落后、收费昂贵。劳动人民生病后无力就医。解放后,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积极扶持医疗卫生事业。
1952年6月,区内私营诊所联合成立张家口市医师第一联合诊所,设内科、外科、儿科、妇科,方便区内人民群众就医治病。1958年建立桥东人民医院,有医务人员60人,设病床 30张,下分三个门诊部。
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桥东卫生事业长足发展。截至1988年,全区卫生医疗机构已由建国初的21个增至83个,共有医务人员1846人,设有病床1037张,还出现了一批个体开业医生,方便了群众就医。1984年,区卫生院改为区医院后,以专治肿瘤病闻名全市。1988年到该院就医人数达31957人,施行手术99例,年创收49.6万元。
区卫生部门设防疫机构,对传染病采取预防措施。1973年后,“天花”、“鼠疫”已在本区绝迹,各种传染病发生率明显下降。1979~1981年,全区实行各种防疫接种总人数达52404人。1988年,进一步推行计划免疫,实行“卡介苗”接种的有14635人,接种率为98.7%;接受小儿麻痹糖丸的儿童4570人,投放率为98.9%;接种“百白破”疫苗的接种率为 99.1%。区防疫站还开展预防甲型肝炎和红眼病,有效控制流行面。区卫生防疫部门严把病从口入关,对区内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严格检查,建立卫生档案卡,设食品卫生监督员,杜绝较大的食物中毒事故。
1988年,全区共有食品卫生监督户3987户,人均月监督47户(次),监督覆盖率达100%。还成立区妇幼保健站,配合驻区医疗机构建立地段保健区,对孕妇做产前、产后检查和访视。1986年后,增设孕产期保健、小儿病防治和儿童保健。1987年,全区进行两次妇女病普查,普治已婚妇女17788名。1988年,全区人保儿童达 1162人,人保率为 99%;孕产妇人保847人,人保率为96.1%,达到全国城市孕产期保健甲类标准。
五、社会保障
1950一1953年,全区发出寒衣募捐款5.4万元,救济款1.4万元,救济粮2万斤1955年,对区内孤老户实行定期救济。1976一1985年,全区平均每年定期救济28人,临时救济75人,发放救济款1.3万元。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,提高定期救济费,由1982年人均180元,增至1985年人均240元,加上节日照顾、烤火、医疗等费用,人均达到300元。1988年,全区发出救济款1万元。区政府为使全区孤寡老人老有所养,安度晚年,于1986年投资 17万元,修建区福利院。
区政府积极安置残疾人就业自立。1955年,成立区福利生产合作社。1988年全区已拥有区福利厂1个,街福利厂9个,共安置残疾人290人。对其它失业或待业者,也积极开就业门路。
1958~1978年间,主要是安置社会闲散劳力和历年的应届初、高中毕业生的就业,以“上山下乡”为主要渠道。
1980年后,广开就业门路,实行在国家统筹规划指导下,以劳动部门介绍就业和自愿就业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改革,就业前的培训工作,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,全区19801986年有待业青年39568人,累计安置就业35829人,安置率为90.5%。